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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支部规章制度
  • 来源: 发布于:2024-03-21 09:21:26 阅读:次 字体:[ ]
  •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进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半年或年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由书记主持,如果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党课

    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党员学习制度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党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学习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党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条 党支部集体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辅导、座谈、边学边议、交流心得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聘请外单位专家讲课,或观看相关专题电教片。

    第五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职业道德、促进廉洁勤政、推进改革发展的现实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第六条 各党支部制定党员学习年度计划,突出重点,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年终要对全年的学习进行总结。

    第七条党支部集体学习,要建立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记录和考核。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

    第八条 为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党支部应保存以下材料备查:

    (一)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

    (二)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

    (三)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

    (四)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

    第九条 党员自学应严格记录自学笔记,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自学笔记进行检查。

    第十条 党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及《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学习,将制度纳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当中贯彻执行。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委委员 )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诚勉制度。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诚。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